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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招考:考场窃密犯法 考试违规在案

http://www.hljzs.com      2008-5-27      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     

  2008年高考在即,广大考生正忙于全力备考,而个别不法分子却忙于通过网络、熟人等设置陷阱,引诱家长上当,教唆考生犯法。为此,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及家长,网络本身的开放性,信息渠道的多样化,信息来源的个性化,使网络充满了魅力,但同时也充满了危险,有害信息、欺骗行为、兜售禁品等都成为网络的陷阱,切勿偏听偏信误入歧途,应自觉增强免疫力,切请注意:

一、考场内向外传题犯法。2006年高考中,我省某市一名考生梦想考入名牌高校,其就读于某名牌大学的同乡通过网络得知,可以通过微型秘录机由考生从考场向外窃题,考场外“枪手”作出答案后再通过微型无线耳机传送给考生,于是他们便购买设备,雇佣在校大学生作“枪手”,高考期间实施了作案。最终这名考生及“这名同乡大学生”和“6名大学生枪手”全都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绳之以法。今年又有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络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及家长兜售所谓“先进的”、“反窃听的”考试作弊仪器,公安机关正在追查。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明确规定:全国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,即启封并在考生按规定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前,其试题、答案与评分参考为“绝密级事项”。为确保高考安全,今年全省各考点将足量配备作弊克、金属探测仪、手机信号屏蔽仪、考场监视器及无线信号流动检测车,既能迅速监测不同频率电子讯号,又能准确发现作弊通讯工具和位置,任何使用通讯工具违法违纪行为都必受严惩。

二、违规失信将被记录在案。从我省去年高考发现处理的违纪舞弊考生看,携带及使用手机、无线传输设备者居多,也有个别考生抄袭资料,传递小抄,或“盛情难却”故意将答卷放在他人视野范围内由人抄袭成为“雷同卷”,或挺身冒险代替他人考试。今年我省继续建立高考诚信档案,所有违规考生情况都将被如实记录到其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中;并且,无论今后哪年再参加高考,这一污点将被永远地记入到违规失信的平台中,失信可能意味着与高考录取失之交臂,更可能与理想的用人部门无缘。今年,为加强考试管理,对全体考生负责,全省各级政府层层签定了确保高考安全保密责任状,实行高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采取考区间串换监考、考点内科科调换监考的办法,省市加派蹲点督查员,公安部门昼夜巡防,信息产业、监察等有关部门将齐抓共管,联防联治,等等,任何违规违纪者都将自食其果。

三、勿信谣受骗。近几年公安机关侦破的“贩卖高考试题”案件说明,不法分子在网上出售的所谓“高考试题”、“试题答案”,目的就是骗钱。谁急功近利,谁上当受骗。今年互联网上和省内外市场上非法热销的所谓命题专家编制的“高考试题揭秘”、“2008年高考试题预测”等资料,其所谓的“命题专家”是某公司编造的,其中的内容无非是历年其它省市高考试题,或者是其它省市某中学的高考模拟题。我们提醒全省考生及家长,千万不要因有“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”的心态而上当受骗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5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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