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黑龙江招生网 >> 政策法规 >> 高考 >> 新闻正文  
“阳光工程”实施以来高考招生投诉信访量下降50%至70%

http://www.hljzs.com      2007-5-29      新华网      

  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28日表示,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实施以来,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已杜绝,违规录取大幅度减少,高考移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社会对招生领域投诉信访量下降50%至70%。

  信息公开是“阳光工程” 的核心。林蕙青说,今年教育部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,还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设置了招生政策、计划、章程、资格等8大专栏板块,建立更加公开、透明的高校招生信息综合发布系统。特别是做好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资格、条件、程序的公开工作。

  据统计,今年经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保送生、艺术特长生、高水平运动员、自主选拔录取等资格考生人数达32600多人,地方招办和大学、中学也分级公示了相关名单,至今未接到一起投诉举报。

  为杜绝高考招生“暗箱操作”,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实施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要求招生政策、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、招生计划、录取信息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、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全部公开;并提出“六不准”,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,不准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,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、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,不准协助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,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、有价证券,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
  特别说明: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黑龙江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仅供参考,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【字体: 】【刷新】【打印】【返回顶部】【关闭本页

黑龙江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  ① 凡本站注明“来源:黑龙江招生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本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来源:黑龙江招生网”,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 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相关文章
省招考办有关人士称 考生未经公
黑龙江省对高考照顾政策进行部
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 黑龙江推
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军校考生体
今年各项高考照顾政策需经招生
哈市各级教育局长须立高考安全
哈尔滨市67个高考考点均配备金
高考政治热点:07年《政府工作
在改革中逐渐完善高考加分政策
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谈
关于做好200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
黑龙江:2007高考体优照顾录取
最新文章